人狗情未了

狗是人类的朋友,对于这一点,恐怕稍有常识人都是不会持有异议的。狗狗之所以能成为人类的朋友,除了它能帮助人类做一些看家护院、牧羊狩猎等工作,更主要的是因为它对人类无比忠诚。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也是与人类患难与共的朋友。只要人类对它好,它就会忠心耿耿、死心塌地地跟着你。而当你遭遇不测或危难时,狗狗甚至会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奋不顾身地保卫主人的安全。这就是狗的品格。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说,狗就是上苍赐给人类的宝贵礼物。作为人类,我们理应珍惜并善待之。

人狗情未了插图
人狗情未了

至于狗与人类的“情缘”,大约可以追溯到7000一12000年前。那时,人类已经开始驯养动物。早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生活在黄河流域的华夏先民,就已开始驯养狗类,并将其奉为先祖。有学者将狗与人的关系比喻成像“伏”字一样难以割舍。我认为此等比喻真是再恰当不过了。我们知道,狗由狼驯化演进而来,故而它除了温顺的一面,还有凶狠的面。这种温顺和凶狠兼具的双面性构成了狗的独特品格。正是这种品格特征让狗在主人面前温良恭顺,唯命是从,可一旦遭遇敌人,它会毫不留情地予以攻击。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狩猎犬和牧羊犬的行为特征窥其一斑:狩猎犬每当主人枪令一响,它即奋勇杀敌,冲向“敌人”目标;牧羊犬就更是如此,它用温顺与忠诚替主人看管羊群,同时又以凶狠威猛驱咬入侵的豺狼。此外,在与人的交流和生活中,狗是最没有功利心的。无论主人富贵贫穷,无论主人对其厚爱薄待,抑或苛责打骂,备受冤屈,它总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只要主人不抛弃它,它对主人是永远不离不弃、恪尽职守、忠贞不贰。正是狗的这些优秀卓越的品格,赢得了人类的好感和青睐。直至现代,世人们已将原来作为人类助手的狗狗培养成了人类精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爱宠和伴侣。

因工作关系,我去过世界的一些地方,无论是亚洲、非洲、拉丁美洲,还是欧洲、北美,无论那里的经济发达与否,狗几乎成了全世界的同爱共宠。综观人类,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无论是政要还是百姓,都普遍具有爱狗情结。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和小布什、俄罗斯总统普京、日本首相安倍都是爱狗如命的主。小布什牵着爱犬在他的庄园奔跑的电视画面至今深深地镶嵌在中国人的记忆中。达官贵人们是如此,普通百姓就甭说了。无论是在南非、埃及、阿联酋、印度、菲律宾、尼泊尔,还是在英国、法国、瑞士、意大利、美国,唯有狗这类动物在当今世界大行其道,受宠于人类。在德国法兰克福公园,各种狗儿在草地上尽情地奔跑撒欢;在开罗,可谓满街都是闲庭信步的狗:南亚的印度和尼泊尔,在我看来,更是狗满为患的国度,但那里的政府和国民却并未觉得狗存在“超生”。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加德满都的杜巴广场。那里的狗很多,每只狗是否都有主不得而知。这些狗一看就知道是这里的常客。它们一天到晚在那里悠闲自得地自由游荡,或是三五成群,或是形单影只,有的狗狗甚至当街横卧、呼呼大睡,当地城管也不会出来干预。它们普遍不惧游客,游客一般也不去骚扰它们,它们对来来往往穿梭于广场的人群也全然不介意,一派人狗共处的和谐景象真令我这位异国游客叹为观止。

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一只体型硕大的“博美”横亘在通往去女神庙的人行大道上,呈酣睡状。见此,我出于好奇,轻轻走上前去,用脚轻轻踢了它几下,只见博美从酣睡状态苏醒过来,懒洋洋地抬起眼皮看了我一下,见是一个老外游客,先一怔,然后用一种略带诧异的目光盯着我,流露出些微尴尬的神色,数秒钟后,它又不管不顾地耷拉下脑袋,并将身子调整到更为舒适的位置,继续追寻它原先的温柔梦去了!今天,我反思并忏悔那天的扰狗举动。作为一个外国公民,也不应该因为博美是一条狗而随意骚扰它。那天,我似乎从博美的眼神中读出了它当时的内心独白:我睡得好好的,你干吗要打扰我呀,我在尼泊尔自己的国土上睡觉,碍着你这老外什么事啊?!的确,作为来自异国旅行者,我失礼了,我愿值此机会,向这位尼泊尔的“博美先生”诚致歉意!还有一次,我和代表团的同事们漫步在南非开普敦的某高尔夫球场,突然间发现不远处有一只可爱的小花狗径直向我们疾奔而来。只见那小狗奔至我的跟前立刻停下,并很快将其口中含的一个小小彩色橡皮球吐置于我跟前,随后用一种期待的眼神看着我。转瞬间我似乎明白了什么,随之飞起一脚,将小狗送来的这小彩球踢上半空,小狗见状,顿时兴奋不已,并极其敏捷地截获住从半空掉落的小球,然后又以最快捷的速度再次将球送到我的跟前,并再次用先前出现过的那祈求的目光看着我,此时此刻,我已完全读懂了这只南非小狗的内心需求:它是想用这样的表情和肢体语言,盛邀我们这些远道而来的外国游客与它一起玩耍。好在我们理解小狗的此番良苦用心,并满足了它的需求。临了,眼看我们一行将要离开,小狗显得有些紧张、不安、焦躁与纠结,恋恋不舍的它,竟然几次试图要上我们的车,面对此情此景,我们一行人的心情又平添了几分不忍和酸涩。事情虽然已经过去多年,但这只有情有义聪明绝顶的南非小狗与我们一行人难舍难分依依惜别的动人场景至今深深植根于我的脑海,挥之不去其实,我本人就有着深深爱狗情结。我依稀记得,在3岁左右,那时家里来了两只小狗,我喜爱极了,并吵闹着要求父母将其留下。中学时代,与另外一位要好的同学共养一只名日“黄克”的狼狗。后小狗因闲来无事将数学老师晾晒的尼龙袜子咬烂而惨遭不幸,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痛失爱犬的我们为此还黯然神伤了好几个月,并扬言要与数学老师争个高下,讨个说法。事情虽已过去近半个世纪,世间一切似乎都在变,但唯独我的爱狗情结丝毫没有改变。

爱狗养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了,那是一个较为沉重的话题。说沉重,那是因为养狗牵涉庄重的承诺和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爱狗,但在养狗问题上,始终未能完全称心如愿或说令自己满意。首先,由于我的生活经常处于流动状态,家中没有老人等留守人员,而狗狗是离不开人的,而且也是不宜经常移居的,即使用火车、飞机托运,其手续也是不胜其烦,并有丢失的风险(我的朋友就有在托运过程中,由于笼子未能关严,致使狗狗逃出笼子后被机场有关人员击毙的惨痛教训)。因此,我这个爱狗人士只能实行临时性的短期养狗,以求暂时满足自己的养狗欲望。

记得有一年,我在外地海滨度假,某个傍晚,当我和夫人从海边散步回来,突然看到,小区门口围着许多人,上前一看,原来是有人将刚生下不久的一窝(共7只)小狗遗弃在小区门口的树丛里,其中有两只已被人领养,当我看到第四只小狗从树丛中探出小脑袋时,顿时眼前一亮。小家伙晃动着清澈明亮的眼睛,黄白相间的皮毛洁净而光亮,雪白的小卷尾时而摇摆,背上有一个棕色大写英文“L”字样,犹如李宁牌的商标图案,小家伙跟谁都亲,情商指数极高,一看就是个广结善缘招人待见的主。此刻,我就像从孤儿院里领养婴儿那样,毅然将其抱回了家,并取名“乖乖”。从此,我就心系此犬。也许是缘分所致,“乖乖”总是那样地与我投缘,那样地善解人意,灵犀相通。抱回家不到一个小时,它就很快知道自己叫“乖乖”了。第一次给它洗澡,它就表现出了对新主人意图的高度理解和默契。洗完澡后的乖乖,一脸兴奋写在脸上,它似乎感觉到:自从进了新主的家,心情舒畅了,幸福指数提高了。当晚,我还用纸箱给它建造了一个窝,仅仅住了一个晚上,它就永远以此为家了:高兴时,哪怕从外面捡到一块骨头,它也要载欣载奔地将其叼回纸箱(它的小家)慢慢享受。有时它犯了纪律,我假装要打它时,它也连忙往纸箱里头躲藏。在它看来,这纸箱就是它安身立命的栖息地和避难所。我呢,也乐观其成,予以默认。不管乖乖犯多大的错误(其实它没有错),只要它躲进纸箱,我就不再继续追究。因此,乖乖非常珍惜它这个用纸箱建造的“家”,因为,这是它的领地,它的租界,它神圣不可侵犯的家园。

在乖乖之前,我们曾经还养过一只叫“小黑”的迷你狗狗。那也是一只善解人意聪明绝顶的小狗。那年,我们又要准备出门去国外远行了,鉴于家中无人留守,我们不得不决定将小黑送人。每次将狗狗送人都是我们心灵的一次纠结和煎熬。首先,我们必须得给它寻找到一户好人家,以便能不让它遭受委屈,保证过户后狗狗能继续过上那种起码来说是不受虐待、衣食无忧的生活。为了寻找到理想的新主,某个周日的早晨,我们带着小黑前去海滩广场。我们原本想海滩广场人多,收留小黑的人,也许容易找到。当我们将小黑悄悄放在广场西侧的灌木丛中后,我们就将自己藏匿起来,并暗中跟踪观察小黑的反应:不到两分钟,小黑就迫不及待地从那灌木丛中钻了出来,它先是四处张望,见我们已不在它便有所觉察似地开始向东(我们藏匿的)方向跑去,没有叫声,只有疾步匆匆地一往直前,同时竭力四处搜寻。几分钟后,它开始仰天发出汪汪汪的凄厉呼叫。小黑生性胆小,平时很怕生人,每当见到生人,它几乎不敢上前,甚至夹着尾巴要将自己躲藏。而今天则不同了,眼看主人寻找无望,它就一反常态毫无惧色疯了似地朝着云集了两三百人的音乐广场狂奔而去,不停地在熙熙攘镶、摩肩接踵的人群中穿梭般来回寻找,直到最后音乐广场曲终人散,也未见主人的踪影。看到小黑孤零零地独自蹲在空旷广场那祖丧和绝望无助的可怜模样,躲在暗中观察的我们,再也不忍心让此幕伤感剧继续演下去了。于是,我们边跑边呼唤着小黑的名字向音乐广场跑去,当小黑看见我们时,它先是激动地摇着小尾巴扑向我们,而当我抱起它时,小狗竞然很反常地冲着我尖利地汪汪大叫。我想,此时的它,一定在埋怨和责备它的主人:你们去哪儿了?你们怎么不管我了呀,我把你们找得好苦啊!有了这次与小黑的“生离”之痛,我们决定仍将它抱回家去。正在这时,天助我也,一对年轻夫妇向我们缓缓走来,他们见小黑如此可爱,欣然愿意将其收养。当我们目送这小两口爱不释手地抱着小黑渐行渐远时,尽管很不忍,但原先那颗纠结的心总算释然,因为,狗狗终于又有好的人家好的归宿了。但愿小黑此生幸福,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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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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